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学院要闻 >> 学院动态 >> 正文

音乐学院博士招聘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-11-11 作者: 点击:

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依据“衡水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”精神,音乐学院经研究,决定公开招聘优秀博士人才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院系简介

衡水学院音乐学院的前身是原衡水师范专科艺术系音乐教育专业,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发展,教学设施完善,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,在同级同类院校中享有较高声誉。

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4人。现有博士4人,硕士42人,具有教授、副教授职称17人。全日制在校生人800人,现有16000余平方米独立教学楼一座,电钢教室四间(100架),midi教室三间,舞蹈教室六间(共1172.04平米),钢琴196架,专用琴房112间,有八个专业排练室:民乐排练室、古筝排练室、弦乐合奏室、管乐排练室、手风琴教室、奥尔夫教室、合唱教室、歌剧排练室,另有800平米的专业室内音乐厅、1500平米的专业演播厅各一个。

二、招聘岗位专业要求

音乐学专业(师范):音乐教育方向;音乐表演专业:声乐演唱方向、合唱与指挥方向(含乐队指挥、合唱指挥、歌剧音乐指挥)、钢琴演奏方向;舞蹈学专业:舞蹈理论方向。

三、招聘博士对象及条件

(一)招聘对象

年龄在40周岁以下,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。具有海外求学背景或者具有产学研(实践)背景的人员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
(二)招聘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守宪法和法律。

2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
3.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、技能和学历学位条件。

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5.现役军人、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。

6.受过刑事处罚的、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应聘。

四、待遇

被聘用的博士按照《衡水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》(院政发〔2017〕13号)享受相关待遇。(见附件)

五、报名

有意应聘者,填写《衡水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),将登记表和个人详实简历及应聘材料(含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)存进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请严格按照"姓名+应聘XX学院教师岗位"的格式命名,打包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(601485@hsnc.edu.cn)。电子邮件主题为"姓名+应聘XX学院教师岗位+联系方式"(如:王某某+应聘音乐学院教师岗位+139XXXXXXXX)。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318-8886298

邮箱:601485@hsnc.edu.cn

联系人:呼老师

七、其他事项

(一)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、测评、体检、考察、报到、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伪造、假冒各种证件,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
(二)请应聘人员报名时,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,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,以免影响招聘。

(三)本方案由衡水学院音乐学院负责解释。

上一条:副校长王光远为音乐系、柴院、体育系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 下一条:音乐学院第八届《青春诗会》圆满结束

关闭